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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一百一十五元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

天水晚报      2023年11月07日     
  据每日甘肃网11月6日讯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筹资机制、保障范围、待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该《方案》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同时,《方案》也明确了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全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5000元,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500元。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0%。对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普通群众报销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