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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协议引争议签字捺印需担责

天水晚报      2023年11月21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在一些经济纠纷中,因签署空白协议而引发争议的并不少见。那么,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捺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甲承包了某工地部分外墙保温工程,并将该工程转包给了乙,乙雇佣丙为其提供外墙保温劳务,乙与丙口头约定按照1平方米27元支付劳务费,年底付清。丙施工完毕后,多次向乙追要劳务费未果。
  2020年12月,甲、乙、丙三方达成协议:丙的工资68500元,由甲代付。乙先行在空白的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并注明“由甲代付工人工资”后离开,甲在该协议书上拟定协议内容后签字捺印。但之后,丙多次催要工资未果,便将甲、乙起诉到了秦州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甲辩称自己不同意支付劳务费,是乙雇佣了丙,且自己与乙间的欠款已付清,不存在代付的情形。那么,空白协议上的签字捺印是否具有效力?
  法庭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甲、乙、丙在协议书中约定了由甲代乙支付丙的劳务费,乙辩称其只是在空白的纸张上签名捺印,对具体的协议内容不知情,但其签字的行为应为乙对协议书具体内容的默认,而该协议书对丙的劳务费实际进行了结算。
  “除乙之外,甲在该协议上签字捺印,也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甲理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向丙代付劳务费。现甲未向丙代付劳务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法院对丙要求支付劳务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判决甲向丙支付劳务费68500元。”办案法官表示,本案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