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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检察院

司法救助稳民心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 12月天寒地冻,但是对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高某某来说,却是暖意满满的日子。12月7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并邀请县委政法委、人民监督员、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会上,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高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仪式由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子刚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简单介绍了救助案件基本情况,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及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的批复,随后向高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为确保司法救助程序的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对发放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院纪检组组长进行全程监督,彰显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办案宗旨。
  “感谢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政府和办案人员真心为我们办实事,解决了这场交通事故带给我的生活困难,解了我的燃眉之急。”高某某在收到救助金后感激地说道,并当场向承办检察官赠送锦旗表达诚挚的谢意,表示会合理用好司法救助金,在今后生活中勇敢面对困难,用勤劳的双手改善家庭条件,通过自身努力积极回报社会。
  近年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线索、主动告知申请、主动调查核实”的办案模式,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34万元。今后该院将着重在涉贫、涉未、涉军、涉残等领域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并开展多样化工作模式、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并将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司法温度。       (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