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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 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鹏飞日前受邀列席清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讨论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发表意见。
  会上,承办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汇报和说明,承办检察官阐述了起诉意见和理由,熊鹏飞围绕案件定性、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深入讨论,经讨论,审委会同意并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熊鹏飞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法检两院就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达成共识,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凝聚司法合力,更好地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在今后案件办理中,常态化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制度的落实,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清水法治现代化保驾护航。
  清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力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和实现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法检相互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此次审委会的列席对双方建立良性、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卢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