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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天水日报
作者:城镇化 并联式 不全面 资本
新闻 时间:2023年04月29日 来源:天水日报
吴帆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大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巩固中国人民经过千辛万苦赢得的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只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才能激发内生动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源泉,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突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瓶颈,使中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良性发展阶段。 一、促进共同富裕,要依靠一个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只有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推动共同富裕。中国人民迈入共同富裕的道路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就在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引领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确保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二、促进共同富裕,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大基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时代体现;强调要通过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防止“内卷”“躺平”“阶层固化”,要增强劳动者发展能力、致富本领、反对“养懒汉”,要保护产权,重点鼓励合法经营,营造更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二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分配方式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最大限度激发各类要素所有者积极性的同时,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处理好政府、企业、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逐渐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三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实际国情,在现实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推动共同富裕的政策方针,强调将能做的事都做起来,不能裹足不前、铢施两较,指出“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四要坚持循序渐进。物质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物质极大丰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这意味着实现共同富裕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将实现共同富裕看作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体现了目标意识与过程意识的统一,正是基于对实现共同富裕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与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正确把握。 三、促进共同富裕,要缩小三项差距 一是着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现代化“并联式”的叠加发展。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二是着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简单要求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要根据各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缩小区域差距的基本途径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让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更好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着力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首先要提技能。其次要抓产业。第三要保兜底。第四要优化税制,合理分配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负比重,国家要适时推出房产税,以更有力的举措缩小财产性收入差距。 (作者系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经济学与社会学教研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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