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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报道之二

养犬管理有法可依 规范养犬渐成共识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来源:天水日报
  □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 蔚军平
  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的是居民的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城市养犬管理创新实践,于2021年出台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使得我市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文明养犬有法可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曾于2012年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天水市犬只豢养管理办法》,在犬只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近几年,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制定出台统一的养犬管理规定,使得基层执法部门在日常养犬管理工作中陷入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曾经多次提出涉犬提案议案,建议市政府加强养犬管理,建立依法治理城市养犬的长效工作机制。
  2020年上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起草并形成了《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经多次意见征求和草案修改后,2021年8月1日起,《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从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与领养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遛犬束犬链、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作出详细规定,并对违规养犬行为作出处罚规定。《条例》的出台对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助推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正式开启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市公安局牵头成立了由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养犬管理专项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天水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制度》,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突出城市养犬综合治理。
  据天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市公安局以《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紧围绕“三个全覆盖、三个坚决杜绝、三个基本解决”的工作目标,也就是努力实现养犬登记、犬只免疫、宣传动员全覆盖;坚决杜绝违规饲养禁养犬、大型犬、烈性犬,坚决杜绝流浪犬扰民、伤人、传播疾病等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非法犬类市场、非法屠宰犬只等问题;基本解决遛犬不拴绳、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基本解决犬只医院、犬只诊所、犬类商店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基本解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
  通过近三年的城市养犬管理综合治理,全市养犬不登记、不免疫、违规遛犬、犬只随地便溺、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影响群众生活和城市环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城市形象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