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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罪责难逃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09日    来源:天水晚报

  交通肇事逃逸,逃得过一时,逃不了一世,而且一旦发生逃逸,肇事人不仅要承担该有的责任,还将面临扣分、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
  本报张家川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何慧娟】 日前,我市张家川县内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张家川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细致的分析研判,第一时间破获案件并将肇事人陈某抓获。
  11月初的一天早上,陈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张家川县孔韩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龙山镇四方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马某某所骑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马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驶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张家川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因伤者已送往张家川县人民医院救治且不能提供有效线索,因此,大队民警对现场碰撞散落物进行认证研判分析,初步判断肇事车辆属白色小型轿车。起初,大队民警多次调取事故发生路段沿途视频监控,对事故发生时间段内经过的车辆逐车核查以及大面积进行走访,均无有效线索。随后,民警扩大了排查范围,在梁山镇卡口发现了疑似车辆。为进一步核实确认,民警查询了事发当日该车的行车轨迹,最终确定其为肇事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