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审快调促履行 做好企业“娘家人”
天水晚报
作者:放心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清水县人民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查明事实的前提下,仅用4天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6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甲公司为招标单位,2019年5月乙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被确定为中标方。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工期、承包方式、工程造价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在乙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后,甲公司共计向乙公司支付工程款300余万元,剩余60万元工程款至今未付。乙公司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甲公司诉至清水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企业均为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激化矛盾,更会影响企业信用。于是,坚持“调解优先、助商解纷”的审理理念,在庭前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沟通联系。
办案法官站在双方企业的角度上释法明理,向甲公司释明了拒绝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引导双方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企业利益最大化、矛盾最小化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甲公司于年底支付乙公司剩余工程款60万元及利息。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法官也将持续跟进剩余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确保债务到期履行。
本案是通过快审快调方式,化解企业之间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办案法官在充分了解甲公司经营状况及各方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和“面对面”沟通,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法官就是双方企业的“娘家人”,既维护乙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给予甲公司一定的宽限期,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清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职责,将涉企案件审判理念切实转变为用法律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用实际行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化与法治化,打造让企业舒适、放心、信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