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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护航 婚前财产公证受青睐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天水晚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婚前财产公证也成为了不少年轻人在面对婚姻时的“新选择”。
□新天水·天水晚报      记者裴婷婷 张雷
  11月8日,记者在天水市公证处了解到,为避免在婚姻关系中发生财产纠纷,我市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当天,前来咨询的张先生和王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相恋两年多了,今年准备结婚,但因为婚前财产的事情闹得很不愉快,一直也没领证。”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有车有房,平时做点小生意。现在双方名下都有财产,他不想占女方的便宜,却也担心如果婚姻触礁,财产分割会很麻烦。
  后来,张先生打听到公证处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与王女士商量,但起初王女士对此很是反对。
  “我感觉谈钱挺伤感情,特别是我们还没结婚,他就要做财产公证,肯定是没想着好好过。”王女士表示,直到前不久父母送了自己一套房子作为婚前财产,她这才理解了张先生想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想法。于是,两人来到天水市公证处进行咨询。
  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呢?据悉,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男女在登记前达成协议,对各自财产进行有效划分并办理公证。目的在于通过公证,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合法规范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夫妻财产纠纷和矛盾消除在最初状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其他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其实是一种风险预防的措施,并不是说要将两个人划一条界限,而是在为他们共同生活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天水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媛媛告诉记者,现在独生子女较多,各自财产也比较多,很多人都会在结婚之前对财产进行约定,使婚姻更加牢固,更有保障。正因如此,婚前财产公证受到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关注和青睐。
  听了公证员的解释,张先生和王女士都表示认可。双方在公证员的引导下快速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的手续。
  “好的爱情,既要守护婚姻,也要守护财产。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作为婚姻法律制度中的一部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又是爱在遇到风雨时的一把保护伞。”天水市公证处主任叶天成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证机关以“一次办、承诺办”为重点,全面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通过证明材料清单公示、事前咨询预约、线上线下服务指引等方式,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简化办事流程、缩减办证期限,提高公证办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