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动车加把“安全锁”
我市多措并举整治电动车通行秩序
天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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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来源:天水晚报
□天水融媒记者 蔚军平
自10月14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电动车通行秩序进一步改善,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电动车挂牌登记数量明显增多。
路面整治+宣传劝导齐发力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此次整治对象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重点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及超员行驶、驾驶非法改装及“超标”车辆等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情形。
近日,记者在秦州区车流量较大的双桥路丁字路口、华联十字等重要路段看到,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街面上涉及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情形已经很少出现。对于出现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民警在现场进行了及时查纠,并同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11月1日起,任何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的电动车及“非标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的“非标电动车”、四轮“老年代步车”严禁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方可驾驶。
“我们常态化开展了电动车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时,采取劝导处罚和违停拖移的方式,依法依规,罚教结合,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李建华说。
“带牌销售”把好入市关口
电动车规范管理需从源头抓起,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主动作为,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上门宣传和服务。
在秦州区解放路一家品牌电动车经销店,民警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分类标准、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向店员进行详细宣传讲解,并要求商家在销售时,必须向消费者清晰告知车辆属性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因为两者在车辆上牌、驾驶证考取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
据秦州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周建勤介绍,自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随着交警部门宣传、劝导及查处力度的加大,该所也迎来了电动摩托车上牌和办理驾驶证的小高峰,截至目前,该所已经办理电动摩托车车牌528副,机动车驾驶证受理数量达到680人,许多驾驶员培训机构报名考取驾驶证的学员数量都有所增加。
引导商家规范、诚信经营,确保出售的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并协助顾客知晓后续上牌流程,是从源头上减少无牌车上路、准驾不符等问题的重要一环。
“相比之前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强化了非金属材质防火阻燃要求更高,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重量的5.5%。我们也一直在配合交管部门大力宣传‘一盔一带’的法规,提醒车主购买电动车后尽快上牌,我们店的电动自行车也都是‘带牌销售’,同时,也提醒购买电动摩托车的顾客,考取驾驶证后才能上路行驶。”天水市某电动车经销店经理吕囝说。
常态化整治 守护出行安全
对于电动车无牌无证、酒醉驾、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市交管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托智慧交管工作平台,通过短信、交管12123APP向当事人推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加大警力投入,采取错峰勤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管控力度,尤其是对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场所周边无牌、“非标”、无序停放的电动车进行严查严管。
“全市交管部门将持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大对电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等真实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天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秩序科民警连凌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