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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期间可以去民政局离婚吗?

天水晚报      2023年08月25日     
  最近,秦州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案件当事人疑惑地向法官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他们诉讼离婚期间,能否去民政局离婚?那答案是什么呢?让法官来讲讲。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生活琐事、经济问题发生矛盾。李某遂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依法受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法庭依法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不到两年且婚后未生育子女,同时双方年纪较小。本着对婚姻家庭慎重的态度,法庭干警积极与双方联系,给予双方一段时间进行沟通协商,力争调解家庭矛盾。调解期间,李某到法庭申请撤诉,称其与被告刘某已协商一致,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那么,在法庭立案后他们还能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呢?办案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庭认为原告李某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系李某真实意思表示,便准予了李某的撤诉申请。在撤诉后,二人便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相关手续。
  □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 何慧娟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