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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替人“顶包”

该受什么惩罚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来源:天水晚报

■举案说法■
  小舅子酒后开车撞了人,却让姐夫替他扛责任,然而,被撞的受害人终因医治无效死亡,而小舅子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这让替他“顶包”的姐夫后悔不已,一纸诉状将小舅子告上公堂。
  2018年3月2日20时,麦积区男子莫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行驶途中将行人荀某和赵某撞倒。事故发生后,莫某因是酒后驾驶机动车,害怕承担责任,遂叫来其姐夫张某以被雇佣人的身份顶替自己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并承诺自己将承担所有赔偿费用。张某因为念及亲情且自身法律意识薄弱,便答应下来。后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作出事故认定,由驾驶人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8年7月1日,受害人荀某经过几个月的救治,终因医治无效死亡,其家属提出民事赔偿,2018年8月30日,麦积区法院一审根据该事故认定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由莫某作为雇主在保险范围之外,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共计100余万元。但事情在此时也发生了变化,莫某在收到判决后反悔,不予支付赔偿金,且因受害人死亡,张某也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日前结合交通警察大队重新作出的事故认定责任书,重新作出判决,依法认定本案申请人张某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今年12月11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采访获悉,目前,麦积公安分局已以莫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保险诈骗罪、妨害作证罪,张某涉嫌伪证罪,分别对其立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人们,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责任并不能解决问题,找人顶包可能面临的将是更严重的处罚,亲戚之间帮忙在生活中都是很常见的,但替人顶包要不得。本案中,虽然最终张某在民事上免责,但其因涉嫌伪证罪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