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购物闹矛盾
天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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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网络购物变得更为便捷,但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应拿起法律的武器。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通过抖音平台购物而产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2023年10月,张某通过抖音某店铺购买两件大衣,花费了3500元。到货后,张某发现店铺配送的大衣质地与说明不符,也与该店铺做广告时承诺的羊绒含量50%不符,可能是假货。
张某便与该店铺经营者联系,但经营者却拒不承认大衣存在质量问题。随后,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店铺退还货款3500元,并按承诺承担货款的四倍赔偿责任。
秦安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双方分别在甘肃、广东两地,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决定采用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和审理。之后,经过办案法官辨法析理、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购物也受法律保护。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办案法官表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要学会通过正规渠道维权,必要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程结算起纠纷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这下钱有着落了,谢谢法官的耐心调解……”1月15日,清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程结算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杨某与白某相识多年,2021年3月白某将承揽的工程劳务分包给杨某,同年完工后,因杨某生病住院,双方对劳务费未进行结算。之后,杨某多次找白某索要劳务费未果,便向清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与白某是朋友关系,出于相互信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也未进行结算,导致双方对劳务费数额产生争议。
审理期间,杨某向法庭提交了电话录音,但内容多是杨某对劳务费数额的陈述,白某既没有表示反对也没有表示认可。杨某认为,白某没有表示反对就是认可,要求法庭按照自己陈述的劳务费数额进行判决。
对此,办案法官给双方解读了法律中民事诉讼证据的有关规定,并多次组织双方对工程量和价格进行核算,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