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公交运输纠纷 司法护航“出行路”
天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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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城市公交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但在看似平常的运营过程中,纠纷也时有发生。近日,一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年初,乘客李女士像往常一样乘坐公交车,因躲避突然窜出的电动车,公交紧急制动,致使未抓稳扶手的李女士摔倒受伤。李女士入院治疗后,认为公交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误工等费用。
而公交公司则认为,李女士自身存在一定疏忽,不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陷入僵局,李女士便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法院深知简单判决虽能定纷,却未必能真正止争,还可能加深双方矛盾。于是,迅速启动调解机制,一方面认真查阅卷宗,梳理纠纷细节,另一方面分别与李女士和公交公司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安抚双方激动情绪。
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民法典》中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此次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点明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经过多轮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公交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大部分医疗、误工等费用,李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调解结束后,公交公司当即履行了赔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避免了双方当事人陷入冗长的诉讼流程,降低了维权和运营成本,更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彰显了法院在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