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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天水晚报      2023年08月03日     
  8月1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发出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