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遭拒法院判决物业协助办理
天水晚报
2023年08月03日
随着新能源车辆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电动汽车代步,但是家住麦积区的陈先生却因为如何给车充电犯了难。为此,他将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小区业主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却遭到物业被拒的案件。
陈某系麦积区某小区业主,并于该小区购买了地下停车位。2022年9月21日,陈某因购买了新能源电动汽车,欲在其购买车位安装充电桩以供车辆充电。经与该小区物业沟通,物业以小区电容不足为由拒绝原告的安装充电桩要求,陈某遂对物业公司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作为该小区业主,合法购买了小区地下停车位,并与该小区所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车位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前,由该物业公司对车库统一管理,并从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负担该车位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办案法官认为,被告物业公司虽然辩称小区在设计之初并未考虑新能源车充电所能负荷的电容量,小区配电室无法满足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故对陈某安装充电桩的要求予以拒绝,但对该辩解意见未提交证据证明,且充电设施建设,是国家重要政策方向,陈某欲在其购买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政策方向,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车库管理者,理应对此予以配合,故判决物业公司对陈某安装充电桩的需求予以配合与协助。
□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 张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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